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宁市监察局 主办

经开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来源:南宁日报 记者杨静 通讯员韦少宁    发布时间:2017-12-08 14:52

  12月6日,南宁经开区召开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和鼓励改革创新工作会议,对11月22日印发的《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和鼓励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据悉,《实施方案》是对《南宁市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和鼓励改革创新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旨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经开区干部勇于改革创新、善于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为,营造做事有底线、干事有遵循、遇事敢担当的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激发干部改革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

 

  《实施方案》明确13种情形适用减轻或者免除责任,包括以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组织实施改革措施,符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决策程序规定,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按照《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履行了调查研究、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布结果等程序的;在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尤其是推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中,因从实际情况出发,积极履职、勇于担当,出现一定偏差、失误或引发矛盾的;在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中,因符合缺项审批条件,为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出现一定偏差或失误等。

 

  会议要求,经开区广大干部要自觉投身到改革创新大潮中,坚定改革信心,增强改革定力,以改革创新助推经开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编辑:梁 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