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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民生街道:“三项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来源:兴宁区民生街道纪工委    发布时间:2017-09-04 15:38

  今年以来,民生街道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从自身建设入手,注重抓细抓常,不断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层层落实责任,廉政建设“时时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一把手” 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学习党纪党规,主要领导公开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班子成员在做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又要抓好分管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纳入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听取相关责任人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及下一阶段的目标打算。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回头看”工作,依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一竿子插到底”。切实做到抓廉政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帮助党员干部时时明确责任,牢牢守住“底线”。

  筑牢思想防线,作风建设“刻刻念”。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在党工委中心组及党工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专门安排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特别注重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讲党课。街道领导干部不定期到挂点社区上讲台,讲业务、讲纪律、讲规矩,既锻炼领导干部过硬素质,又实现了学习成果共享,提高了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自觉性。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机关党支部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通过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每一名干部看到了自身“隐疾”,净化了思想“污垢”。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带动班子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地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构建监督体系,风险防控“处处提”。民生街道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按照“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工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是抓自我监督,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行《兴宁区民生街道作风建设管理办法》,街道纪工委不定期对街道各办(所)及各社区(村)的人员在岗情况及工作秩序进行突击抽查,对城管一、二中队以及各窗口服务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上班纪律进行专项督查并及时通报。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四种形态”进行处理,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把问题解决在早、控制在小。二是抓专项督查,关注重点领域。街道纪工委对12个社区1个村的惠民惠农政策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加强对惠民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的形式对所检查单位的惠民惠农资金的拨付情况逐项进行核实,全面掌握惠民惠农资金的拨入、拨付到位的种类、数额和发放标准、发放方式以及资金使用情况。三抓社会监督,延伸监督视角。加强廉洁工作站建设,加大人员和物资投入,扩大廉洁工作站的宣传,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不断发挥“监控探头”的实际作用。及时更新街道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同时督促各社区(村)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公布各种信息,让社会各界了解和掌握街道各职能部门工作范围和履职情况,公布重大活动开展情况,接受大众监督。

  

 

编辑:梁 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