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宁市监察局 主办

宾阳县宾州镇:提高“三个意识”做好廉洁工作站纪检信访保密工作

  来源:宾阳县宾州镇纪委 作者:周学琴    发布时间:2017-08-28 10:33

  宾阳县宾州镇纪委高度重视基层廉洁工作站纪检信访举报安全保密工作,不断加强保密工作管理,确保涉纪线索零泄密。

  提高责任意识。宾州镇基层廉洁工作站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建立了《廉洁工作站收集群众反映违纪问题线索管理制度》,确保纪检信访做到信息保密。镇纪委书记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站站长学习会,组织集中学习《保密法》等信访举报保密相关规定、观看警示教育片,切实提高工作站站长保密意识和自觉性。

  提高程序意识。一是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承办信访件,对群众反映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向镇纪委报告和转交。二是对反映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反映的违纪问题线索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反映材料列入密件管理,由工作站站长负责保管和上报。

  提高惩戒意识。一是登记表、信访件及其它需要保密的材料,应及时上交镇纪委,廉洁工作站工作成员未经批准不得留存过夜,不准擅自复印。二是廉洁工作站成员收集群众反映违纪问题线索的内容要严格保密,不得丢失、泄露,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工作站工作人员不得在公开或与工作无关的场合、人员中谈论涉及群众反映的违纪线索内容。三是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梁 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