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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武鸣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0-08 14:18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大力整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武鸣区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府城镇富良村村委委员李富光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李富光在2011年担任富良村村委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以收取危房改造辛苦费为由,向本村危房改造对象户曾某某、曾某各索取现金500元,共计1000元。府城镇纪委给予李富光党内警告处分。

  2.宁武镇宁武小学原党支部书记陆建基违规申报危房改造指标问题。陆建基在2014年担任宁武小学党支部书记期间,明知自家并非贫困户身份,仍然以妻子潘某名义申请危房改造项目,最终获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600元。宁武镇纪委给予陆建基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2起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典型问题,涉案的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或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或虚报冒领、谋取私利,群众深受其害、深恶痛绝。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的基层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强力推进、精准发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有序、高效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纪委和区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必须直查快处、严惩不贷。要加大通报曝光和问责追责力度,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果助力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编辑:梁 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