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宁市监察局 主办

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
向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7-12-29 16:49

  根据南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向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2017年11月16日,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组长张富安、副组长钟昌强向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勇反馈了巡察情况;张富安代表巡察组向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梁勇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南宁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25日至6月25日,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严格按照《巡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突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充分发挥了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张富安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能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六大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度不断加大,党员干部作风持续改进。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四个意识”不够强,党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南宁市委决策部署有时不够及时;对党建工作抓得不够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局党组成员坚持双重组织生活欠缺,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局党组、机关纪委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松弛,内控制度缺失,一些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比较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有关规定转市有关部门处理。

 

  张富安代表巡察组提出了三条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把民主集中制要求贯彻到实际工作中。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三是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

 

  张富安对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特别是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南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的工作,按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梁勇表示,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针对性和指导性强,对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加强和改进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完全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建议。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反馈会后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认真贯彻巡察工作意见,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制订巡察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落实整改措施,正确处理好当前工作与整改工作之间的关系,切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推进市城市管理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处级干部出席会议,机关全体在职在编人员、二层单位班子成员以及2013年以来退休的部分处级干部列席会议。

 

 

编辑:何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