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宁市监察局 主办

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一轮巡察第四巡察组
向南宁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7-12-29 16:31

  根据南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一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向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党委反馈专项巡察情况。2017年11月17日,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一轮巡察第四巡察组组长陆彦明、副组长熊学锋向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宗光反馈了巡察情况;陆彦明代表巡察组向城建集团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黄宗光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南宁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25日至6月25日,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一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城建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严格按照《巡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突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充分发挥了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陆彦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城建集团党委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企业的领导,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度逐年加大,“三公”经费支出逐年减少,特别是公务接待费下降明显。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职工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城建集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部分所属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够强,对所属部分企业领导班子的监管不够到位;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存在“带病提拔”现象;党建工作弱化,有些基层党组织存在软弱涣散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所属子公司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存在宽松软现象;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餐费报销不严格、报销手续不规范、滥发奖金补贴和福利等问题。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有关规定转市有关部门处理。

 

  陆彦明代表巡察组提出了六条意见建议:一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城建集团党委的领导;二要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三要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口,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四要加大对所属子公司管控力度,确保企业规范运行;五要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六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陆彦明对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城建集团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特别是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南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的工作,按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黄宗光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严肃中肯、精准深刻、令人警醒,城建集团党委全面认领、诚恳接受、认真对待、坚决整改。黄宗光强调,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以此次巡察反馈为契机,做到“三个进一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高标准完成好巡察整改这一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从快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一轮巡察第四巡察组有关成员、城建集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城建集团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集团所属13家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

 

 

编辑:何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