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宁市监察局 主办

青秀区:切实履行问责之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青秀区委 作者:王永超    发布时间:2017-06-19 15:27

  2017年2月28日,自治区党委印发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既遵循了中央《问责条例》的主要精神,又紧密结合广西实际,把《问责条例》规定的5种失职失责情形细化为17种,并对问责程序做出专门规定,细化了问责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明确规定了问责的重点对象是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突出了对问责结果的运用,为广西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的制度遵循,再次彰显了自治区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切实抓好《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政治任务。
  一、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是问责的主要对象,在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中,一定要把自己摆进去,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不做“糊涂人、局外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通过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做到烂熟于心、入脑入心。深刻理解《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吃透精髓要义,真正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对照《实施办法》这面“镜子”,对照细化的17类问责情形,进行自我检查,特别是要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和个人履职尽责清单逐项进行自查,抓住突出问题主动对号入座,带着问题学、抓住问题改,通过边学边改推动管党治党工作落实。
  二、切实把责任担起来。《实施办法》解决了全面从严治党问责“谁来问、问谁责、问什么、怎么问”的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责任边界,主动认领责任,切实担负起问责之责,以追责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要强化压力传导,按照“四级递进论”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主动向下一级传导责任、传导压力,确保追责问责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要坚持严字当头,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将纪律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把批评教育挺在纪律前面,“婆婆嘴”经常讲、“毛毛雨”经常下,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形成履行问责之责的高度自觉。
  三、坚决把板子打下去。追责问责是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要敢于较真叫板、敢于打板子。当前,有的同志疑惑现在全面从严治党是不是抓得太紧太严了,这是一种错误认识。过去认为司空见惯的事情,现在都要按制度要求较真动真,甚至开刀问斩。从严问责不在于问责数量的多少,而是有多少问多少,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着力在集体问责上“破题”,干部犯错误,党组织书记有责任,领导班子也有责任,今后出了问题,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集体责任,确保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不落空。
  四、奋力把发展搞上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要用改革发展成果来检验。当前城区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做到统筹兼顾,突出抓好招商和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环境问题整治、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在改革发展中,强化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以问责促工作落实、促目标实现,形成党员领导干部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的生动局面,为南宁市大力实施“六大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广西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的排头兵,不断开创首府工作新局面,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梁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