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宁市监察局 主办

横县:开展学习《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宣传活动

  来源:横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28 16:07

  2017年2月28日,自治区党委印发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既遵循了中央《问责条例》的主要精神,又紧密结合广西实际,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横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了对《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一、广泛宣传学习,提升担当意识。县委把《实施办法》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纳入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列入党员领导干部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使《实施办法》真正入脑入心。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唤醒“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激发他们的担当精神。县纪委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转发了《实施办法》,要求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严格对照《实施办法》查找个人问题和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党性观念,树牢底线意识,激发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事热情,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纪检干部先行学。将《实施办法》原文通过纪检监察机关QQ群、微信群推送给全县纪检干部。召开会议就《实施办法》进行专题传达学习 ,并组织交流讨论。大家表示,将深入学习领会《实施办法》精神,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把自身职责摆进去,以身作则,勇于担当,做党规党纪的坚定执行者和捍卫者。三是全体党员广泛学。通过电视台、县时讯报、县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题、专栏,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立体式宣传,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努力把《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及具体要求真正刻印在广大党员干部心上。

  二、完善责任清单,落实担当责任。为了着力解决落实“两个责任”的突出问题,横县结合“茉莉清风”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对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分责、明责、定责、诺责、述责、评责、考责、督责、问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深化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考评,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自觉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真正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严格执纪问责,扛起担当重任。横县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问责利剑,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以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六个方面问题,对照《实施办法》细化的17类问责情形,以敢于亮剑,敢于较真、敢于碰硬的精神,把贯彻执行《实施办法》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切实把监督责任做深做细做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挺纪在前。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严肃追责问责。把贯彻运用好《实施办法》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密结合起来,问在平时,追在点上,落在实处,以问责倒逼履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编辑: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