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宁市监察局 主办

驻高新区纪检组:四大抓手齐头并进 贯彻落实《实施办法》

  来源:驻高新区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7-06-01 17:03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发布以来,南宁市纪委派驻高新区纪检组迅速开展学习,深入贯彻落实。

  一是多种形式并举,深度把握内涵。高新区纪检组通过召开专题会、部门会、业务会的形式,结合南宁市勤廉榜样的先进事迹,把学习《实施办法》融入“两学一做”系列活动中,加深理解,同时要求每一个党员都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认真谈体会,写心得。

  二是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落实到位。高新区纪检组将学习《实施办法》的要求传达到辖区心圩、安宁两个街道办,要求两个街道迅速组织学习,并且积极上报信息,两个街道在第一时间都组织了学习活动,将《实施办法》的学习与贯彻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来开展。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占领舆论高地。好的政策能否落实到位,关键在于宣传方面是否做的扎实。高新区纪检组通过“廉政高新”微信公众平台,将《实施办法》的相关信息与解读、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等及时发布出去,让每一位干部职工以及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四是加强执纪问责,重点落在贯彻。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等一系列专项活动,高新区纪检组开展了对辖区城管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旨在排查线索、发现问题,并将《实施办法》与《问责条例》切实运用起来,将所发现问题严肃追责,及时通报曝光,用坚实的力量将纪律挺在前面。

 

 

编辑:苏颖